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183号)要求,为做好问鼎在线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与范围
问鼎在线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2024届全日制在校生,可自愿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毕业生须持有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四)来自脱贫残疾人家庭和监测对象残疾人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五)经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六)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待遇的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困难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报,已享受过此项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建议正在享受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优选助学贷款类别进行申报)。
二、发放原则和补贴标准
(一)发放原则。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学院审核、学校评定。
(二)补贴标准。按2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准备
(一)个人申报(8月1日至8月20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就业、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已注册过政务服务网账号可直接登陆),进入“就业补助资金一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由于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市级有关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申请(详见操作手册)。
提醒:
1.建议尽量使用PC端(推荐谷歌浏览器)登录注册;
2.个人信息填写时,院系字段请按照所在二级学院的标准名称(不要简写、多写、错写)填写,否则可能会存在无院系认领审核的情况!
3.8月20日后网上申请材料将不可更改,请申请的同学及时关注系统审核状态,如遇审核打回补充材料请在申请截止日前核实完善申请材料。
(二)申请所需准备的材料
1.学籍证明材料:可以为以下任一种
学生证个人信息页面、学信网学籍页截图(截图应包含个人完整信息)。
2.困难资质证明材料:
(1)低保证:包含低保证个人信息及家庭成员的页面,请勿只上传低保证封皮页。
(2)残疾证:残疾毕业生类别的请上传申请人本人的残疾证个人信息页。
(3)助学贷款合同: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4)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信息截屏(成员信息中父亲母亲及本人应都显示在内),其成员信息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一般指父母。
3.家庭关系证明
申报类别为1、4、5、6类的需要提交家庭关系证明,主要为:包含持证人与申请人的同一户口本;如申请人与持证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另外提交当地社区(街道、村委会)出具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有效证明。
4.特别提醒:
由于大数据局技术原因今年省外民政政部门数据暂无法实现即时线上数据核对,故省外涉及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特困毕业生系统会提示核对不存在,请提醒涉及到的困难毕业生提前准备人工审核材料,材料经乡镇(包含)以上民政部门盖章即可。
另外社保卡必须是省内社保卡,如果学生持有外省社保卡系统抓取不到金融账户信息,需办理省内社保卡,没有社保卡的会影响申报提交。
四、申领材料提交
1.系统比对已获得+学校初审通过的:系统审核申请表+家庭关系证明(如需);
2.系统比对未获得+学校初审通过的:人工审核申请表(见附件1,需加盖相应职能部门公章)+与系统上传材料一致的全部纸质材料。各学院对走人工审核的毕业生,要严格审查个人信息、困难资格及家庭关系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宣讲,及时告知毕业生申请事宜,确保毕业生知晓政策,确保此通知传达到每一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二)加强指导。各学院要明确求助渠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严格按照申领程序和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实施,指导学生认真进行网上申报,真实准确填写基本信息,尤其是学校名称、学院名称、身份证号、手机号、申请困难类别相关证件号码等,引导毕业生提前办理省内社保卡并激活金融功能。
(三)严明纪律。各学院要明确告知毕业生认真如实填报申报信息,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不能发放到位的,后果自负。申请人虚报冒领的,要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计入本人档案。
(四)按时提交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将审核申请表(系统+人工)、学生申请证明材料8月28日17:00前一并报送就业科办公室。河南省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附件2)、河南省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附件3)8月28日17:00点前送至就业科。截至日期未交纸质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
附件1:(人工审核表)河南省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附件2:河南省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
附件3:河南省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
附件4:2023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学生操作说明
附件5:(省文件)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学生中心
2023年7月7日